根据《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有关规定,李嘉欣同志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编委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9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57—88826131、88822742
附件: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第三批)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附件:
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第三批)
用人单位 |
职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总成绩排名 |
体检结果 |
备注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 |
a27 |
—— |
女 |
111110101034 |
68.89 |
86.13 |
77.51 |
1 |
合格 |
放弃录用 |
李嘉欣 |
女 |
111110100630 |
69.80 |
80.87 |
75.34 |
2 |
合格 |
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