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特检院)是省政府依法设置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具有独立法人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省特检院经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核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独立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是独立的、公正的、第三方检验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报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部门批准,省特检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监督指导下,由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组织实施,省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选调职位
岗 位 | 学历学位 | 专业 | 人数 | 年龄要求 | 岗位其他要求 |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机电类检验岗位 |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 | 通信工程、 自动化、电器工程 | 1 | 35周岁以下 |
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 |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党团建设工作岗位 |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 | 新闻学、文学类 | 1 | 35周岁以下 |
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 |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选调条件由选调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省质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最低开考比例为1∶3。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素质能力、业务水平和实际动手能力。考试总分为100分,按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操作各占50%比例综合成绩。同时,设置面试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含75分)。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按名次依次递补1次。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综合成绩自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人选,若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按实际操作成绩高低排序。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核实被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信息,同时了解德、能、勤、绩、廉以及群众公认等有关情况。考察、体检程序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六)研究与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研究报省质监局研究确定拟选调的人选,并在省质监局、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网站和拟选调单位、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七)调入。公示期满,对没有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入的人员,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符合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原单位。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9967371
监督电话:0731-89967098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