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共1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愿意履行雇用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及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即出生日期在1981年10月24日以后(含10月24日当日)。工作经历截止2017年10月23日满2年。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出现缺考、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形之一累计2次的,列入诚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报考禅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收取复印件,原件经校验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到报名地点报名,并按要求填写《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招考普通专业技术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如委托他人报名,应提供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邮寄报名者请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报名资料复印件及照片邮递到报名地点,截止日期以投邮邮戳日期为准。
(二)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不受理)。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禅城区惠景三街38号)311室,联系人:强小姐,马小姐,联系电话:0757-83921479,0757-83139635。
四、资格审查
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收到材料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通知审查结果。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也可视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及格分数线。
(一)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本单位决定。
七、雇用及有关待遇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雇用人选,经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订立劳动合同。
2.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
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招考普通专业技术岗位雇员职位表(修改)
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7年10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