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滨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滨海县编办)面向全市公开选调综合文字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已经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盐城市范围内县级机关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省公务员统一招录考试)。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履职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14年10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写作能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4.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的,将《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滨海县编办邮箱bhxbb203@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2017编办选调”,滨海县编办在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电话告知初审情况;现场报名的,携带《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至滨海县编办综合科(滨海县人民中路170号人才中心楼306室),进行资格初审。
(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人选不足或无合适人选,则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如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初步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同意报考证明(需单位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县级组织、人社部门档案材料专用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县级以上奖励证书、参加工作以来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和在市级以上评比中获奖的文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5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将在有关网站上公布,面试公告后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主),达不到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综合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据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调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中国•滨海网(http://www.binhai.gov.cn)、滨海智慧党建网(http://www.bhzzb.gov.cn)、滨海县机构编制网(http://bhjgbzb.bhrs.gov.cn/)下载;有关本次公开选调的信息也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注意浏览;
2.选调后服务期不低于5年;
3.本公告由滨海县编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9196036,13505106708。
中 共 滨 海 县 委 组 织 部
滨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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