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6名,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内设局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狮山博爱路10号狮山镇政府大楼三楼312办公室佛山高新区党群工作局(联系人:陈小姐、黄先生,联系电话:86689607、86688971)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机动车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高新区网站、狮山镇人民政府网站以及“狮山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高新区网站、狮山镇人民政府网站以及“狮山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高新区网站、狮山镇人民政府网站以及“狮山组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监督投诉电话:86689712
附件:
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