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公安工作,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共盈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14次常委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拟招聘30名专职森林公安协管员,特制定此招聘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成立盈江县专职森林公安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祥荣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姜吉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德能 县森林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李定强 县人事民政纪工委书记
向富祥 县农林水纪工委书记
思永飞 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向林 县财政局副局长
管有任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姜加族 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李兴光 县森林公安局警务督察队队长
闵江晓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县社会保险局局长
邵维强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股长
寸守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办公室主任
孟丽仙 县森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邹 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森林公安局抽调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名额:30人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面向全县公开考试招聘。
四、招聘条件
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团结协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热爱并自愿保护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
㈡男性,体貌端正,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年龄18—35周岁。
女性,体貌端正,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年龄18—30周岁。
㈢招聘人员必须持有盈江县户籍。
五、招聘岗位
㈠支那乡芦山村警务站:4名(傈僳族1人、景颇族1人、民族不限2人)、男、初中及以上文化,限支那乡户籍。
㈡苏典乡勐嘎村警务站:3名(民族不限),男,初中及以上学历,限苏典乡户籍。
㈢计算机专业人员:2名(民族不限、性别不限)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㈣林业技术人员:2名(民族不限、性别不限)具有林业技术院校证书,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㈤森林资源管护人员:8名(民族不限、性别不限)中专及以上学历,必需有两年以上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经验。
㈥其它人员:11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3名,专业不限、民族不限,中专及以上学历。
六、考试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办法。
㈠体能测试:包括100米跑、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60分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
㈡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采取百分制。
㈢体检:到指定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全面体检。
㈣政审:审查档案材料,并由村(居委会)、镇(街道办)开具无违法违纪证明。
㈤确定录取人员:面试合格者经体检、政审合格确定录用,如遇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依规递补。如专业岗位未招录满,按照总成绩以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工资待遇
经考试合格人员,录用后工资待遇按“中共盈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14次常务会议纪要”执行,即:协管员月工资800元,并按政策规定为其缴纳五险(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八、招聘程序
㈠在盈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盈江县电视台、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公告招聘信息,公告期为5天;
㈡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及所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小一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
㈢对参加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安排拟聘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及面试;
㈣录取按面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并公告5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用,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时由用人单位考核录用;如被录取人员放弃所考取岗位,则按成绩以高分到低分顺延录用;
㈤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后,统一组织培训并签订聘用合同。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㈠报名时间:2012年8月25日——2012年8月27日 。
㈡报名地点: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㈢体能测试时间:2012年8月28日(县一中)
㈣面试时间:2012年8月29日(县森林公安局)
㈤咨询方式: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邹琦 8117767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 联系人:孟丽仙 13578209976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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