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以后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和条件;
三、招聘职位及要求
档案管理员、资料员各1名,本科学历,首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办公室、档案室、资料室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熟练运用office等计算机办公软件。能吃苦耐劳,工作态度认真踏实。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6日17:00。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带电子照片的《启东市卫健委招聘编外劳务人员报名表》电子稿一份(附件);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qdswjw2018@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姓名。请及时与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认收件情况,联系电话:0513-83312379、68263311,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以邮件形式及时反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考试、体检及考察
(一)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
(二)体检与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考察政审。
六、公示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7个工作日。
七、录用
(一)公示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被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对考核合格的,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为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九、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本《简章》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3312379、0513-68263311(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纪律监督:0513-68957603(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
附件:启东市卫健委招聘编外劳务人员报名表,见网址http://www.qdrcsc.com/news/news-show.php?id=1248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12345.qidong.gov.cn/qdfwzx/infodetail/?infoid=93a4b077-ab28-49ec-9cbd-8621f3704b23&categoryNum=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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