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公开招聘招商局局长公告
2015年9月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设立云南滇中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141号),云南滇中新区正式成为全国第15个国家级新区,明确将新区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云南桥头堡建设重要经济增长极、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试验区和改革创新先行区,新区规划建设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为推动云南滇中新区在新的起点上高质量发展,围绕新区产业定位,推进人才强区战略,云南滇中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名招商局局长,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引进、因岗进人,着重引进能够推动新区招商引资以及重点产业、项目建设、金融服务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适用范围及招聘方式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6人)
云南滇中新区京津冀区域招商局局长(1人,工作驻地北京)
云南滇中新区长三角区域招商局局长(1人,工作驻地上海)
云南滇中新区珠三角区域招商局局长(1人,工作驻地深圳)
云南滇中新区电子信息产业招商局局长(1人,工作驻地昆明)
云南滇中新区新材料石化产业招商局局长(1人,工作驻地昆明)
云南滇中新区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招商局局长(1人,工作驻地昆明)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经历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至65岁;
5.具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现代物流、航空产业、新材料及石化、汽车及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投融资等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经济环境、产业链招商业务,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招商运营、工程管理、资产经营、商业经营、资本运作等方面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招商工作业绩突出,具有5年以上相关领域高层管理工作经验者;
7.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个人征信不良记录的人员;
6.不能正常履职及工作的人员;
7.有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应聘者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6月15日。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推荐、资格初审、经历业绩评价、资格复审及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推荐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6月15日,可视简历投递情况适当调整。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一览英才网(http://www.job1001.com/)进行网络报名,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或者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以及证明本人资历、能力、业绩成果等个人相关材料。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经历业绩环节。
(三)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从业能力、业绩情况进行综合测试和评价,经历业绩评价实行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40%),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根据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滇中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局局长应聘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所获荣誉、奖励情况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5)本人相关领域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6)其他能证明本人相关资质、能力的材料。
资格复审中发现拟面试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纳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
资格复审后,进行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面试实行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按不高于1:3比例进行考察,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可申请调剂岗位1次。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和考察情况,按照岗位数与人选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滇中新区统一安排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滇中新区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人岗相适、体检结果,综合判定通过体检人员名单。
(八)公示及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滇中新区政府门户网站(www.dz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九)其他
在体检环节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导致出现空缺名额时,可从通过考察的人选中递补一次。
六、劳动关系及待遇
(一)劳动关系
所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与云南滇中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所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到岗前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的,按相关法律及规定办理。
首次聘期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试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对不胜任的试用人员,根据工作能力和工作岗位安排适当工作或辞退。
(二)薪资
薪资原则上按不低于发达地区省属国企高管的平均薪资水平确定,底薪(20万元)+绩效工资(50万元)+特殊贡献奖,绩效工资考核兑现、特殊贡献奖获取标准按新区相关规定执行。
所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考核合格的,薪资可按《云南滇中新区产业人才引进1+X实施办法(试行)》中的税收扶持政策给予个税奖励;如选聘人员业绩能力突出,经党工委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
(三)福利
1.按劳动法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2.依法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享有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3.参考工作驻地平均租房水平享受定额租房补助;
4.工作驻地在昆明的局长就医、子女就学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协调保障,工作满三年业绩突出继续聘用的可享受定额购房补助,具体标准另行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有疑问请向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联系电话:0871-67336507;监督电话:0871-67336595。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http://www.ynhr.com/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4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