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
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加强富硒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助推安康富硒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文件相关要求,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核准,我办计划为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团队协作及语言沟通能力;
4.35周岁以下,应聘人员年龄计算应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5.专业学历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业务能力;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类别一致;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国家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国家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业务能力指专业领域论文、奖项等;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
4.新录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5.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拒服兵役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形式及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安康市政府(www.ankang.gov.cn)、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ankang.gov.cn)和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网站(fxb.ank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4日至10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18时),5个工作日。
2.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相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科研成果等)和《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576953641@qq.com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待初审通过后,通知面试。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联系人:黄勇,联系电话:0915-3215988。
3.资格审查:由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员对提供证件、证明资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面试以后环节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当前尚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期间,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以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体检具体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安康市政府(www.ankang.gov.cn)、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ankang.gov.cn)和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网站(fxb.ank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者,报请市人社局审核后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1.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严格执行,遵守保密和回避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3.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915-3215988监督电话:0915-3214413(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五、未尽事宜由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x
2.2020年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docx
来源:http://www.snjob.gov.cn/app/article/content/5650.shtml?visits=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