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0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人,其中事业编制教师11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及工作人员40人。(详见《2020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8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在一年内通过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崂山区在编教师、聘用制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及工作人员;
5.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0年6月8日9:00-6月10日16:00;
网上审核:2020年6月8日14:00-6月11日16:00;
查询及缴费:2020年6月8日14:00-6月12日16:00。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确定网上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0年6月1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0年6月1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审核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通过崂山政务网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四)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五)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笔试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准考证须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打印准考证、笔试等有关工作时间暂时无法确定,笔试时间初定7月中旬,后续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时间和准考证信息。
(六)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报考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0年6月12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qdlsjtjzgk@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①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③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七)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青岛市教育局报名网站发布各岗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0年6月8日下午16:00,6月9-10日每天上午11:00、下午16:00分别公布两次。
三、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中小学和学前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中小学和学前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分招聘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缴费
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办理网上缴费,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面试报名。进入面试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考,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
(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
(五)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上岗后一年内无法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七)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八)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结果及有关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崂山政务网发布的信息。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崂山政务网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组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1.采取“说课+答辩”方式面试的岗位
说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
2.采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方式面试的岗位
说课成绩占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
3.采取“答辩+技能测试”方式面试的岗位
答辩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
六、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崂山政务网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崂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中小学教师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及工作人员,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
2.2020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上岗后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招聘监督电话详见附件。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电话。
附件:
2020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青岛市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26日
来源:http://www.laoshan.gov.cn/n206250/n206254/n18207790/200526135717064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