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以下简称:楚雄州税务局)委托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楚雄州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数据比对计算机岗位,主要负责数据比对相关临时工作。不具有执法人员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税务职权。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计算机岗位综合管理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楚雄州税务局委托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聘用人员采用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人员。
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35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限楚雄州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出生;
4、具有计算机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熟悉逻辑运算,数据模型建立、计算机控制等计算机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5、服从单位和所在部门的管理、考核。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3日至6月10日(双休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8时,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0878-3369213。
3、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户籍在楚雄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1日(星期四)。
2、资格审查地点:楚雄州税务局(航空路330号)八楼会议室。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纸质卷考试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70%权重。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计算机知识等。
2、笔试时间: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时至11时
3、笔试地点:楚雄州税务局(航空路330号)会议室。
(四)面试
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
体检由楚雄州税务局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察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六)递补
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以下渠道进行发布,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信息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通告由楚雄州税务局负责解释。
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
2020年6月3日
来源:http://rsj.cxz.gov.cn/info/egovinfo/1074/xxgk_cont/11532300568802305C-/2020-0603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