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录工作有关规定,因为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按分数高低递补部分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2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一)根据报考职位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电子邮件地址和传真详见面试安排)。
(二)电子邮件或传真标题统一写成“×××确认参加×××(单位)××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者,请提供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于2020年6月12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前期已发送放弃声明的考生无须重复发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准备以下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安排):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原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面试前提供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说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报考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机关、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考生分别安排面试,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得分不计入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由考生笔试作答。面试分别于当日上午8:30、下午1:30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7:3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2:30前,到指定地点等候,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到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一)面试时间地点。
1. 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机关职位
面试时间:6月30日
面试地点: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联系电话:010-83083863,83086602(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da66176685@163.com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6月28日上午7:30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和心理素质测评,并领取面试具体事宜通知。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职位
面试时间:6月30日
面试地点: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联系电话:010-63097335、63097400(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ysgrsc2016@126.com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6月28日上午7:30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和心理素质测评,并领取面试具体事宜通知。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职位
面试时间:6月30日
面试地点: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309号
联系电话:025-84665985,84660489(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esg84665985@126.com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6月28日上午8:00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和心理素质测评,并领取面试具体事宜通知。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有关事宜。
1.面试当天考生通讯设备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
2.考生参加面试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机关100110002001职位的考生须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时间安排在6月28日下午2:00,测试时间笔试30分钟、口试10分钟。请考生于当日下午1:40前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等候,由工作人员带入考场,未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不含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含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将于各考点面试当天下午7点以后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可于次日上网查询面试成绩。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七、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等信息。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面试或考察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3.请考生于近期务必保持手机或电话畅通。如报名时的联系方式有变动,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单位。
附件: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相关附件:
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47287fa74017298f0e7ab00b9&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