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管理队伍建设,满足业务开展需要,保障工作扎实开展,兰山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临沂市户籍。
3、年龄在 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2002年5月31日至1984年5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计划
主管单位 | 职位描述 | 招聘计划 | 学历要求 | 招聘 对象 | 专业要求 | 咨询 电话 |
兰山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 | 从事园林养护管理、园林规划建设、数字化管理等工作 | 8人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有园林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园林、计算机相关专业者优先 | 0539-8078819 |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6月 17日上午8:30-12:00,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无违法犯罪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近期同底板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提前下载填写《兰山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1)和《诚信承诺书》(附件 2),从事园林专业工作的需携带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证明,到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解放路151号)三楼东会议室报名。联系电话:0539-8078819。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2、资格审查
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到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综合业务科领取《准考证》。
3、笔试
考试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综合知识和园林专业知识等,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5、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6、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本单位确定医院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确定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
四、签订劳动合同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兰山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职位依次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
1、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26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本招考简章由兰山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兰山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兰山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0日
下载附件:附件1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下载附件: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信息来源:http://www.lyls.gov.cn/info/1668/1277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