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二)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2020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人。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7月5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四)具有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五)教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5日,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为准,职称、学历学位等以证书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教学工作经历;
(六)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报考,需经常州市教育局同意;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报考,需提交就业创业证(目前登记为失业状态)。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1日9:00—2020年7月3日16:00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审核时间:2020年7月5日8:30-11:30,13:00-17:00。
2.审核地点: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常州市劳动中路105号,朝阳中学内)。
3.报考人员须携带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材料代审。
本人身份证、个人履历、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的,经市教育局同意,须在2020年8月30日前提供,逾期不能提供的即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无业人员另须提供就业创业证,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须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告。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7月6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或资格初审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8.根据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或受委托人员,必须做好以下防控工作:(1)提前申领“苏康码”,进入审核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现场扫“行程码”并配合检测体温。(2)提前下载“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核新冠疫情防控告知暨资格审核人员承诺书”,用A4纸打印,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或受委托人在“承诺书”上签名。“承诺书”交给现场审核工作人员。(3)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应独自进入审核点,不带陪同人员。
现场资格审核时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按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实时要求作相应调整。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4日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外网上公布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4.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照笔试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监督。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未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市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招聘学校也可同步在校园网的外网上公示。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582353、0519-85681336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366、0519-85689166
八、本公告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二)岗位简介表
2.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核新冠疫情防控告知暨资格审核人员承诺书
常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20/IQCNPLQO_0622/459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