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公安局定陶分局警察培训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菏泽市公安局定陶分局警察培训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用编进入计划,现将警察培训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以下简称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计划
菏泽市公安局定陶分局警察培训中心特警岗位3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菏泽市具有警察身份人员(以山东省公安厅批复为准)。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体育学类专业(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男性;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取得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含新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等);
6.按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址: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定陶区东丰路东段)。
2.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按照选聘条件要求,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打印版)和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4张(须与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新录用人民警察培训学员鉴定表》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最低比例的岗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核减岗位计划。
3.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公安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选聘岗位和选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最低成绩出现两人以上分数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考察与体检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为1:1。如同一个选聘岗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把入口关,并核实选聘人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同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本人承担。
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同意后,从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www.dingtao.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考生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七、其他
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解释。
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0530-2223693(人社局)
0530-3333560(公安局)
附件: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日
信息来源:http://www.dingtao.gov.cn/art/2020/7/2/art_20269_9262872.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