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嘉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0年嘉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岗位部分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附件1《岗位汇总表》中“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报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9:00-7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3日11:00-7月27日16:00
报名网站:嘉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xia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7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3日11:00-7月27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3日11:00-7月28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嘉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嘉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0年8月10日9:00—8月15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嘉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7月28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jxxwjjrsk@163.com,并拨打电话0537-6500937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身份证、《2020年嘉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嘉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嘉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2020年7月23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6)报到证(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须提交)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嘉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检验两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在嘉祥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
1、2020年嘉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2020年嘉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嘉祥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www.jiaxiang.gov.cn/art/2020/7/14/art_25965_2587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