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青年优秀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实施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2号)要求,为引进、集聚青年优秀人才,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推动山东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面向社会招聘青年优秀人才到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量及范围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4个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青年优秀人才7名。
范围为全球TOP200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名高校与科研院所、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博士研究生,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的青年学者。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事业;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24日之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的,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7.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9月31日。
此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招满即止,各岗位的具体招聘情况及时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网站(http://xm.shandong.gov.cn/)发布更新。
(二)报名方式
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在《报名登记表》上粘贴1寸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白或蓝色背景照片。
2.应聘人员将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有效身份证件的pdf扫描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sxmsyjrsc@shandong.cn。报名电子邮件的主题(名称)格式为“应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青年优秀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资格。
在收到报名电子邮件后,48小时内反馈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的,将审查结果反馈至应聘人员发送《报名登记表》的电子邮箱,逾时未收到反馈请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
五、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答辩测评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习创新、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计划决策、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在面试结束后公布。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应聘人员情况,适时组织远程视频面试或线下面试。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依次组织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网站(http://xm.shandong.gov.cn/)进行公布。
考察方式主要为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查核。因疫情影响无法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进行考察的,采取组织鉴定、视频联系、电话了解情况、查核档案复印件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证明;
5.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人员放弃出现空缺时,从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集中体检的应聘人员,可就近到同等条件医院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人员放弃出现空缺时,从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网站(http://xm.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的青年优秀人才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因工作需要可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范围内有序调动。
九、其他
有关政策待遇和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实施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2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1—8719806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青年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2.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青年优秀人才岗位汇总表
信息来源:http://xm.shandong.gov.cn/art/2020/7/24/art_101469_93548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