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荣成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荣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将2020年荣成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荣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4。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取得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8月10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荣成籍考生荣成市征信管理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荣成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荣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2020年荣成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荣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和初审
报名和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9:00—8月14日16:00
报名邮箱:rczgk@163.com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2020年荣成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荣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荣成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计划表中查询。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及时通过《岗位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联系,申请增补专业。经研究,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0年8月14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20年荣成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荣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名邮箱rczgk@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告知考生初审结果,并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保管好《报名登记表》,待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照政策规定要求,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通过初审后,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
(五)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务费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优先聘用,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应予以公布。
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荣成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荣成市卫生健康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荣成市卫生健康局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一)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咨询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政工科。
咨询电话:0631-7561134
请在工作时间段(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附件1:荣成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荣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计划.xls
附件2:2020年荣成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荣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2020年荣成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荣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荣成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3日
信息来源:http://www.rongcheng.gov.cn/art/2020/8/3/art_40961_23643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