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关于招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网格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建设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应急联动中心、995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惠民服务为一体的社会治理体系。根据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关于聘用“995”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格员的通知》(保政法〔2017〕13号)文件要求,结合3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网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网格员,共招聘14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和具有相关网格员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可优先考虑。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工作能力,热爱社会治理及信息化事业;
3.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4.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身体健康;
7.施甸县户籍居民。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经资格审核认为有其他不宜从事报考岗位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8月25日,通过施甸长安网、施甸政法委微信公众号、施甸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委政法委一楼会议室。
3.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如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具备上述所列优先考虑条件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和相关作品,否则不予认定。
(三)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查,所有报名者需在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毕业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测试及面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笔试主要进行计算机操作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达不到1:2的比例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要求用普通话作答。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4、笔试及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
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由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六)政审。
政审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施甸县人民政府网站、施甸县长安网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查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2020年9月。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并无异议者,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选,按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一)实行县招、用人单位聘用管理的方式。
(二)聘用人员从事市域社会治理工作。
(三)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为3年,3年期满自动解除合同,不再聘用续签。其岗位性质属临时用工。
(四)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五)用人单位负责网格员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考勤考核等管理使用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网格员工资每人每月2800元,同时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提供食宿。其中政法委每人每月预留200元作为绩效考核奖,每年年底进行综合性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兑付。
六、咨询联系方式
中共施甸县委政法委政治处 0875-8124381
施甸县人社局就业中心 0875-3030078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4日
来源:http://www.shidian.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nry/01525869-6-/2020-08240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