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2020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派遣至莱州市相关城市社区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数量
招考社区工作者20人(其中社区“书记助理”10人),具体岗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相关镇街,再由相关镇街分配到相关社区。
二、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居民群众服务的精神,其中报考社区“书记助理”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或预备党员;
(三)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观念;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社区“书记助理”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为社区工作者: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两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考试程序
招考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用。具体招考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5个工作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莱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3.需携带材料。需本人亲自到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党员证明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携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当场填报《报名登记表》。
4.通过初审的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参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现场告知原因。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在信息查询网站上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网站查询。
6.各种证明材料应在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一并提供齐全,在报名截止前未提供的,以后各环节不再受理。
7.报名结束后,若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笔试内容包括党建知识、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理论知识、社区工作知识、计算机操作知识和综合写作等,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加分情况: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笔试成绩加4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笔试成绩加6分。取得社会工作、物业管理专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分别加2分、3分。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按1:2的比例确定。若达不到录用计划的2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经招考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参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面试时间及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1.体检。体检由招考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在网上进行公布。
2.考察。体检结束后,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亲属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拟录用范围人员。
五、上岗管理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与指定人力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按企业职工统一管理。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录用手续办结前因拟录用人员被取消录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解除三方协议;试用期满合格的,享受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
六、其他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考试须知等,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莱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莱州市委组织部0535—2222157,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5—2222346,莱州市民政局0535—2209152
监督电话:0535—2222156
信息查询网站:莱州市政府(http://www.laizhou.gov.cn)
中共莱州市委组织部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州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日
信息来源:http://www.laizhou.gov.cn/art/2020/9/2/art_23203_28157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