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东区第三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稳就业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体系,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充分就业。现公开招聘部分就业困难人员,从事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岗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42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岗位为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的工勤服务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临沂市户籍或常住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热爱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条件。
(三)在本市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程序及应提供的材料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岗位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10月14日
2、报名地点:河东区人社局一楼西侧就业服务科(河东区行政中心院内)。
3、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需从“河东区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或“山东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临沂市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信息从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核查。
(二)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以及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就业失业状况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人员聘用
1、安置顺序
在符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依序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同一群体人员的安置顺序,依序按照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年龄(年龄大的优先)、登记失业时间(登记失业早的优先)三项因素确定。未能成功应聘初次申请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在其他岗位有空缺的前提下,重新申请应聘空缺岗位,多人应聘同一空缺岗位的,继续沿用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确定聘用人员;未能成功应聘申请岗位又无意愿应聘其他空缺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相关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参照人员聘用第1条安置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3、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四)待遇保障
公益性岗位是为了缓解就业困难就业动员开发的临时性就业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期间应尽快提升就业技能,多形式、多渠道实现就业。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时间从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开始计算,与其他社会保险补贴合并计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工资待遇依照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执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0539-2109727(法定工作时间)
(二)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539-8381627(法定工作时间)。
附件:1、2020年河东区(第三批)公益性岗位聘用计划及职位表;
2、临沂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3、临沂市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8日
附件【附件1:2020年河东区(第三批)公益性岗位聘用计划及职位表.xlsx】
附件【附件3:临沂市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doc】
信息来源:http://www.hedong.gov.cn/info/2299/949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