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通知要求,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2018届和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0月12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违法曾受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为期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
二、招聘岗位
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34人,其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人、市精神卫生中心1人、公立医院(含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64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2人。
岗位条件、招聘计划等要求见《2020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要求,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及《2020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09:00-10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0月12日11:00-10月16日12: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http://www.feicheng.gov.cn/(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10月1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以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准,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2日11:00—10月16日12:0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对考生提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查询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2日11:00—10月1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10月28日9:00—10月31日9:3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0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三农大厦0323房间)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因计划调整涉及到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条件及有关规定相应调整报考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2020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岗位不要求学位证书的除外,须在2020年10月12日前取得)、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2018届和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护士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岗位代码为“2”开头)、卫生(岗位代码为“3”开头)两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部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在报名网站公布。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公立医院受聘人员在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
监督电话:0538-3228533、3229717。
咨询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1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2020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2020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城市卫 生 健 康 局
2020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www.feicheng.gov.cn/art/2020/9/30/art_48458_98344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