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保山市工商联用人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人员,男女不限: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户籍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心工商联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3.具体岗位要求及工作职责
市工商联文秘岗1人。岗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操作日常办公软件,熟悉经济、法律知识,经济、法律专业优先。工作职责:撰写通知、函件、总结等一般性文字材料、填报有关报表;处理办公室一般事务等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在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招聘小组
由分管副主席牵头,从工商联机关抽3人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
(二)发布公告
通过市人社局官网、保山市工商联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5日。(工作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北附楼205室,联系电话:0875-2160336。
3.报名时所需材料: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保山市工商联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市工商联招聘小组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四)面试
1.报名人员审核通过后,参加市工商联组织的面试,持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工商联招聘小组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对第1名报名人员拟进行录用。
(五)体检、考察政审
1.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保山市工商联指定具备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由保山市工商联党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4.政审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5.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六)公示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五、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由机关办公室与其签订《保山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聘用期间,按照《保山市工商联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议期满后,根据益性岗位管理规定,终止聘用协议。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机关办公室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1500元/月;
2.经试用期满合格,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发放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
3.根据工作需要购买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差旅费用按照市工商联财务制度规定据实报销。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保山市工商联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875-2160336。监督电话:0875-2146882(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附件:《保山市工商联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2151/992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