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轮)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上海交通行业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交通规划咨询岗位5名,港口航道咨询岗位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外省市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7、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拟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岗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交通规划咨询 | 综合交通规划、道路规划、港口航道规划咨询 | 5 | 本科及以上 | 年龄35岁以下, 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与规划、环境工程、道路桥梁等专业 |
港口航道咨询 | 港口、航道布局规划、航运中心建设相关课题研究 | 2 | 硕士及以上 | 年龄35岁以下, 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与规划、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航空运输、水运工程类、航运类及相关专业 |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学位证明、2020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证明(截图要求包含个人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及成绩列表),以及相关证书材料。以上材料全部以扫描件形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r@ shjt.org.cn。邮件名称:应聘岗位 本人姓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6日。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将不再专门安排笔试,应聘考生须参加2020年8月15日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成绩超过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已经被事业单位拟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不得再次利用集中考试成绩报考。我处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由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我中心将针对招录岗位要求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等。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邮箱:hr@ shjt.org.cn
联系电话:33390526
监督电话:33390516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2020年10月30日
下载附件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信息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030/t0035_13952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