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2020年宁津县宁城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宁津县户籍(父母或夫妻一方为宁津县户籍)。已经通过社会工作者考试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已经通过社会工作者考试的学历可以放宽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六)经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4、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5、宁津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管理人员)。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8:30—11月11日17:30。
报名地点: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后排东数第一间。
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http://www.sdningjin.gov.cn)宁津政府网下载填写《宁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毕业证②二代身份证③户口簿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经研究,可按照1:2的比例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1:2,相应进行核减。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按照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报名情况,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共同会商后决定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将在宁津政府网进行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宁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被聘用人员派遣到宁城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工作,由街道对被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不服从管理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考本地区事业单位工资情况执行,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
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报考咨询电话:0534-5238681
报考监督电话:0534-5421931
附件:1、宁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情况表
2、宁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宁津县宁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4日
附件:1、宁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情况表.xls
信息来源:http://www.sdningjin.gov.cn/n55034037/n55034392/n55034456/c58598855/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