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2020年城镇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素质,加快推进文明和谐新型社区建设,吴忠市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委托,现面向利通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统一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1.招聘社区工作者54名;
2.招聘社区党务工作者10名;
3.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或吸毒涉黑涉恶等劣迹,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社区党务工作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考生本人具有利通区户籍(2020年10月31日之前,在利通区辖区服务的“三支一扶”及西部计划志愿者不受户籍限制);
5.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6.报考社区党务工作者岗位必须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7.报考者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违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及处理不满5年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1日。
3.报名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4.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社会工作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3张;考生自行在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报告一份;退役军人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共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一份;提交填写完整的《利通区2020年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三份,包括Excel电子文档)。
(2)《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资历量化登记表》下载方式:关注“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回复“应聘人员报名表”。
(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咨询电话:0953—2139983
(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征求纪委监委、政法、法院、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意见,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最终由专家组进行综合审核,确定笔试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期间如发现不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
资历量化: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笔试成绩时给予加分。取得社会工作师初级证书的加0.5分;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证书的加1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含资历量化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1)内容。本次考试主要考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和国家关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针政策,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基础知识、公文处理、写作等,总分为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答题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
(3)成绩查询。登录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根据报名参加本单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递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设定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以社区工作政策法规、社区管理与服务、民事纠纷调解、处理突发事件等内容为主,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及招考岗位要求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测试其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精神、气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3.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算,总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分数取小数点后两位)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准。
4.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若体检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名额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居住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在考察、体检中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5.政审
参考《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
6.公示
拟录用人选在利通区政府网、利通区党建网公示5天。
7.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乡镇、社区安排工作岗位,并与受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受聘者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不与服务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主张权利。拟聘用人员上岗后,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可优先考虑。
8.岗前培训
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和区人社局负责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分配。
9.社区工作者后备人才库
进入面试阶段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作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对象纳入人才库。已聘人员1年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的,其岗位空缺由综合排名未被录取的考生依高分至低分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递补。
五、工资待遇
被选用的人员,纳入利通区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执行工资标准以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相关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考生在报考时应提供本人行程绿码;考前14天内有自治区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码”绿码进入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期间应聘者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二)应聘报名表要如实详尽填写,应注明应聘岗位,粘贴照片;
(三)应聘者的年龄、工作年限等均计算至报名起始日内;
(四)应聘人员需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填报不实、弄虚作假者,相关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我公司承诺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六)招聘期间的相关信息会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公示。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953—2139983
(七)本次招聘工作,由利通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相关事宜由利通区委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53—2666617
来源:http://www.nxjob.cn/wcms/nxjob/zdzp/20201118/1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