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招聘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协勤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部分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协勤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大姚县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协勤人员
(二)拟招聘人数:4人
二、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原则;
(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四)人员身份与岗位性质相匹配原则;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心强,热爱林业和草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服从管理分配,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及失信行为记录。
(三)全日制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行政执法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林业和草原工作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人事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县政务中心2号楼307室)
4.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13987845968
办公电话:0878-6201592
5.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交《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综合执法协勤人员报名表》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
(3)荣誉证书及其他能证明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县林业和草原局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县林业和草原局成立笔试工作组,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林草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笔试。拟定于2020年12月17日下午15:00时至17:00时开展笔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总人数1:2的原则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县林业和草原局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主要对基本素质、精神面貌、岗位匹配度等进行了解。拟定于2020年12月18日下午15:00时至17:30时开展面试。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确定4名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考察对象全面政审。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班子集体研究与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部分按总分,依次递补,补满为止。
五、待遇保障
(一)聘用。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聘用时间暂定一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满能胜任工作的,可继续聘用。拟聘用人员与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试用期每人每月310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继续聘用的,实行月工资制,工资及社会保险(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按每人每月3840元标准核定和保障,食宿自理。
(三)其他保障。按岗位工作职能履行职责任务,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障及节假日休假制度。
六、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直接进行面试,不再进行笔试。
(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由单位根据报名人员的专业、工作经历等确定聘用人员。
(三)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对有行政执法经历的人员在总成绩中实行加分制,1年工作经历加2分(不足半年的加1分,超过半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最高加分10分。
七、未尽事宜由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人事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解释。
附: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综合执法协勤人员报名表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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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招聘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协勤人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www.dayao.gov.cn/file_read.aspx?id=4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