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龙陵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参与巡逻防控、治安管理、日常公安工作、疫情防控等。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限男性,岗位为勤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限龙陵户口。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裸视力均在4.5以上,身高168CM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8.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体育专业毕业生、中共党员、有C1以上驾驶证人员优先招聘,并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等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辅警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3500元(含五险一金)。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1月3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龙陵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
五、招聘程序
1.采取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面试、体能测试另行通知。
4.政审:对面试、体能合格人员由户籍地派出所负责政审。
5.体检:应聘人员在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6.招聘:根据政审、体检结果等,确定拟招聘人员,办理招聘手续。
7.试用期:一个月。
联系人:宋警官、尹警官
咨询电话:0875-6121032
龙陵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
2021年1月1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z7ArmBxyldZXTu-wr7P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