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固东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的招聘公告
现根据工作需要,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固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派遣到固东镇人民政府、固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男性执法协勤人员2名;女性执法协勤人员1名;驾驶员1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员1名;民政办办公室文员1名;共6名。
二、聘用待遇
(一)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发放生活补助费1500元/月。转正工资3300元/月,其中400元为年底绩效考核工资。
(二)统一为聘用人员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对象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每年年底由固东镇人民政府对聘用人员进行年终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腾冲市户籍,男性年龄25岁至40岁,身高1.7米以上;女性25岁至31岁,身高1.6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三)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员专业要求为:工程管理类、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类等。其他岗位专业不限。
(四)驾驶员年满24周岁,C1驾照以上,三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具有较强的安全驾驶意识。
(五)优先考虑退役军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到行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开除处分或者辞退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含缓刑)期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患有精神病或间歇性精神病患者。
6.吸毒或有过吸毒史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检、笔试、面试、尿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1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2.业证、退伍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腾越镇报名地点: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腾冲市东方路林业和草原局上行100米)。联系电话:0875-5135718。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
固东镇报名地点:固东镇人民政府0875-5851026。
固网络报名
添加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19995856427),获取报名登记表,并发送报名所需材料。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工作负责人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身高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办法和考试内容
(一)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两部分,占比分别为笔试占40%,面试60%,最后成绩将按照笔试、面试两部分成绩比例合成。报名人数不足20人,则不设笔试,只需面试。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该岗位的工作职责、专业要求、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理论素质、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查询
最终考试成绩可在“腾森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进行成绩查询。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地点必须为二级以上医院,不指定具体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出来后,由个人将体检报告送交至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尿检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毒品尿液检测报告(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毒品尿液检测报告)至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八、政审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个人材料(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至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过体检、尿检、政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若当中有不合格者,不准予进入公示环节,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位重新确定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
最终经笔试、面试、体检、尿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由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如拟聘用人选在公示阶段发现有不合格情况或自动放弃,则按综合成绩排名进位列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十、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固东镇人民政府、固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规章制度,服从固东镇人民政府、固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管理。
(二)聘用后经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聘用期间违反管理规定的,经用工单位研究决定,退回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逾期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27日
来源:http://www.tengchong.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nry/01526089-2-/2021-01280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