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遴选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民建中央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第5名成绩如有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名单。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 准考证号 | 备注 |
组织部培训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0107001001) | 66.5 | 035211501700411 | |
035212500100330 | |||
035214500100929 | |||
035222500101125 | |||
035235500201216 | |||
宣传部宣传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0107002001) | 71.5 | 035211501400501 | |
035212500100521 | |||
035214500101023 | |||
035237500401017 | |||
035241500102021 | |||
035241500203929 |
二、面试确认
用人单位已与考生逐一电话联系,完成了面试确认工作。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放弃,请于3月7日16时前与用人单位电话联系。放弃面试者,请提供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
(一)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时间
请考生于3月17日上午9:00到面试报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扫描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7.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三)心理测试结果仅作为重要参考,不计入面试成绩。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及视频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2021年3月19日上午9:00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3月19日上午8:4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1.北京市考生:面试报到地点为民建中央办公楼(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吉祥里208号),参加现场面试。
2.北京市以外考生:面试报到地点为考生所在地的民建省级组织,请按照相关联系人指定的面试地点准时前往,参加视频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2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用人单位安排考生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1.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等信息。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2.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电话:010-85698124
010-8569812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民建中央办公厅
2021年3月4日
相关附件:
来源:http://subb.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3777b66b0017801bf1f7e01e8&id=0000000065183dac01651c4fff960027&eid=0000000065183dac01651c50613d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