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
行政审批法宣股岗位1名。
二、聘用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守纪律,讲规矩,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工作。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生态环境保护专业。
(五)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录用:(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和治安行政处罚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工作或者辞退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1年3月23日至3月30日)
在腾冲市招聘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至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证件照3张。
3.报名地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三楼局办公室(腾冲市腾越镇上绮罗社区栗树园小区120号)。
(三)资格审查(2021年4月6日)
主要是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等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2021年4月7日)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时间:2021年4月9日上午9:00—10:30。测试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笔试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时间:2021年4月9日下午3:00—5:30。
综合成绩=笔试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2020年4月8日)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2021年4月9日)
主要审查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公示(2021年4月10日至4月17日)
拟聘人员名单在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公示栏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查实不符合聘用者,取消选聘资格。
(八)聘用(2021年4月19日)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工资2300元/月,并缴纳五险一金;考核不合格,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管理
(一)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指导、考勤考核等管理使用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签订聘用合同: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年。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联系人:吴晓丹
联系电话:13908751501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2021年3月22日
来源:https://www.tczpw.cn/notice/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