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和效能,经研究,我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测试,综合测评,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安排到局机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年龄38周岁以下(1983年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文秘和计算机专业优先考虑),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属昌宁县户籍,食宿自理,服从工作安排;
4.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热爱市场监管事业,政治思想素质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4.普通话标准,表达能力强,处置情况灵活,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政治立场不坚定的;
2.被开除公职的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品行不端,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有精神病史或吸毒史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4月9日期间的工作日内(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95号)三楼组织人事股(党办)。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也可现场填写),携带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失业登记证(末次登记失业时间1年以上)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测试。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签订劳动合同。报名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测试成绩递补一名。
(五)考察政审
1.考察原则:全面、客观、公正。
2.考察程序及要求:考察工作由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被考察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六)聘用。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政审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基本待遇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每年一签。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2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人:施绍群0875—7130130
附件: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来源:http://www.yncn.gov.cn/info/egovinfo/1001/zfxxgk/nry/73430283-3-/2021-0331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