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3号)要求,按照《曲靖市市直机关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情况
根据《曲靖市市直机关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我局对遴选岗位综合文秘岗(2021011)、医药服务管理岗(2021012)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进行了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
2021年6月12日上午8:30,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六楼。
(二)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2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面试程序
1.请面试考生于6月12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候考室(曲靖市医疗保障局五楼503党组会议室)报到,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收取考生手机,并宣读考生纪律要求。
2.通过抽签决定岗位考生面试顺序号和小组面试顺序。
3.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待。考生的面试成绩经计分员、监督员、主考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在下一组考生面试结束后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门口张贴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如遇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有关疫情防控精神和要求,进入公务员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面试当天,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考点候考场所。在考点入口、进入候考室查验身份时须解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待查验完毕后须立即戴回口罩。在面试考场面试时须解除口罩,待离开考场后须立即戴回口罩。
(二)各位报考人员须在6月9日至11日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总支(联系方式:0874-3186859)。面试当天须持彩色打印的“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考点入口处进行疫情防控核查,核查通过后,纸质打印的“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须交考点入口处工作人员(秩序维护人员)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面试。
(四)“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考生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防疫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五)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六)“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七)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由疾控人员进行现场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参加面试。经研判,如果有考生须进入防疫备用考场参加面试,则报考同一招考职位的其余考生面试工作同步进行调整,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对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候考室报到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饰。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通讯工具、物品等统一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并将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交工作人员校验。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
(四)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五)面试时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不得将任何书籍、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六)考生进入考场后,要遵守纪律,尊重考官。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七)面试结束后,应试人员不得返回考场和候考室,应到候分室等候宣布面试结果,保持安静,不得大声议论。
(八)对违纪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面试结束按程序在曲靖党建网发布面试后有关事项公告。
监督电话:0874-3101482(市纪委市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咨询电话:0874-3186859(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总支)。
附件:
1.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情况表(2021011)
2.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情况表(2021012)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4日
来源:http://www.qjdj.gov.cn/news/a/202106/04294636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