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鼎湖区坑口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招聘笔试的公告
根据《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经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就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安排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15:30-17:00;
笔试地点:鼎湖区坑口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二、应试须知
(一)考生需在考试当天提前45分钟(即14:45)到达考场,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签到。
(二)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室(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佩戴好口罩,且考试全程需佩戴好口罩),对号入座,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核查。
(三)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再进入考室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四)开考期间只允许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钢笔(签字笔)、橡皮、2B铅笔等,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考生个人物品须按要求放置到考室指定位置(电子设备必须关闭电源),不得将任何书籍、报刊、纸张、笔记本、BP机、对讲机、移动电话、电脑、涂改用品等带至考室座位.
(五)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对试卷分发错误、漏印、字迹模糊不清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可举手询问。
(六)考生答卷前,必须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填写姓名、座位号等相关信息。凡漏填或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以及不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其它标记的试卷一律无效。
(七)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字迹要求工整、清楚。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或未在规定位置填写的,一律无效。
(八)考试终止铃声响,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在课桌上,待监考员收取试卷清点后,考生才能按指定出口依次离开考室,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考生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等考试资料带走。
(九)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换卷、冒名顶替及其它作弊行为。
(十)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一)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将贵重物品带进考室,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负。
(十三)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熟悉、了解交通线路,并注意往返路途安全。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笔试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温馨提示:按照国家相关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
(二)“粤康码”及行程卡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并已接种新冠疫苗或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笔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粤康码”为红码、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四)符合以下情形的考生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除外),不在隔离期内的考生,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粤康码”为黄码,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在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后,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五)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1.凡前来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出示已接种新冠疫苗的证明(“粤康码”页面已接种证明),未接种疫苗的考生需准备考前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3.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招聘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2),严格遵照承诺书内容执行,并如实逐项填报,签名后于笔试当天在考点门口入场时备查,进入考场时交监考老师。
4.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因防疫管理,考生无法提前进入考点熟悉考场,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建议各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并预留充分的路途时间,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5.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45分钟到达考点。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6.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并出示“粤康码”及行程卡备查和接受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
(六)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1.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2.考生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生应在考试前45分钟凭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试室),并将填写好已签名的《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招聘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交监考员。考试结束听从监考员的指挥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或“就诊”等相关处置。
4.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专业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5.在正式考试前,如上级有最新防疫政策要求,则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备注: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zqdh.gov.cn/zwgk/xwdt/tzgg/zqsdhqkkjdbsc/content/post_25293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