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按照《2021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采取统一时间、地点,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遴选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上午8:00-11:30。
四、资格复审地点
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号。
五、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有要求的才提供)、《2021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经所在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把关盖章同意(县市区所属单位填报)、《资格复审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资格复审时要求考生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同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
六、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材料与遴选岗位要求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的遴选程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一次。不能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八、面试
面试分别由各遴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入保前3天提前申领“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3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核酸检测阴性者可参加资格复审。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3天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不能提
供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参加资格复审。相关考生要自觉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主动向资格复审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发热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因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资格复审当天不能到达资格复审点的、资格复审前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的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资格复审地点,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资格复审点参加资格复审。体温异常(>37.3℃)由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个人身体状况,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资格复审点进行资格复审。
“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城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资格复审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资格复审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提供报告(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经询问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个人身体状况,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资格复审点进行资格复审。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资格复审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个人身体状况,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资格复审点进行资格复审。
“健康码”为红码的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点。
其余情况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配合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查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发热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四)对资格复审前或资格复审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资格复审条件的转移至备用隔离资格复审点。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资格复审前一周至资格复审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资格复审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给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五)资格复审时,场内工作人员及全体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
(六)以上疫情防控要求与最新要求不一致的,以保山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要求为准。
未尽事宜请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
咨询电话:0875—2162447
附件:
1.2021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
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fxxgkpt/zfxxgkptzn-content/57186295-8-/2021-07090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