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澄海区教育局属下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和学校
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109名,其中小学教师97名,职教中心教师4名,启智学校教师2名,幼儿园教师6名(教工幼儿园3名、莲下中心幼儿园3名)。具体岗位见《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职教中心中国足彩网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7日后出生);
(2)属汕头市生源或具有汕头市户籍;
(3)持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生。
2.启智学校中国足彩网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7日后出生);
(2)属汕头市生源或具有汕头市户籍;
(3)持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生。
3.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7日后出生);
(2)属汕头市生源或具有汕头市户籍;
(3)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生(体育教师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岗位组中的“小学语文教师03组”和“小学英语教师03组”招聘对象仅限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毕业生),户籍不限。其中2019、2020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2019、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招聘过程中,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4.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7日后出生);
(2)属汕头市生源或具有汕头市户籍;
(3)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和约定服务期限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职教中心教师、启智学校教师、小学教师岗位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其中教工幼儿园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一类,莲下中心幼儿园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二类),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受考生咨询,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汕头市澄海区玉潭路教育局九楼会议厅。
3.报名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及《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下载并填写《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双面打印,并在报名表指定位置上粘贴本人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并须在报名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根据上级文件通知,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④计生证明(一式一份):汕头市户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村和镇、街道出具的《汕头市计划生育证明书》;非汕头市户籍的,要求出具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及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除证明外,其他所有证件审核后现场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②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按相近专业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提供:1.港澳台、国外所学专业成绩单(包含翻译件);2. 港澳台、国外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选择国内一所全日制普通高校)比照材料或由港澳台、国外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对比证明等,交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予以审核确认。
③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组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组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④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对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尚未取得证书的,由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并同时提交《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奖(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资格审核
接受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三)准考证发放: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请留意发布招聘公告网站的有关通知,并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主要内容包括:(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2)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面试对象的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确定。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X≤10);(3)Y=1.2X+5(X>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按实际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数确定面试人数。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请留意发布招聘公告网站的有关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和内容:
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说课内容为现行的汕头市澄海区小学采用的四年级(下册)相应学科教材,由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说课;结构化面试环节由评委组长根据说课内容和当前教育教学动态等向考生提出问题。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为12分钟。
报考小学体育教师岗位、职教中心教师岗位、启智学校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面试不指定备课教材,采用评委提问的形式,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为12分钟。
4.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名次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根据《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三)其他事项。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学历、假履历。
八、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报考同一岗位组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名次顺序先后选择聘用学校。
本次招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时,须与招聘学校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名次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
3.应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报名及考试人员在报名及考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选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及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3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5856062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4-85875440
澄海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0754-85856032 0754-85875345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henghai.gov.cn/ch/
附件:1.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2.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3.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奖(加)分申请表
4.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6日
附件:
1.附件1: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xlsx
2.附件2: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doc
3.附件3: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奖(加)分申请表.doc
4.附件4: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文章来源:http://www.chenghai.gov.cn/gkmlpt/content/1/1943/post_1943150.html#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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