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从事卫生健康管理工作。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年龄35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持有《就业创业证》;
(四)限保山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细心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四、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自荐书、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10月26日为接受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隆阳区隆阳路60号3楼304室)。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由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通过“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通过“面试”方式确定。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12人及以下,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通过“笔试+面试”方式确定。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12人以上,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最后按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及聘用
通过面试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由用人单位带领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报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市就业局核实后进行聘用,按规定进行安置人员信息录入、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八、基本待遇
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2100元/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转正后工资3500元/月。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
(三)单位不提供食宿。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朱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5-2220960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
0875—2136376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
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fxxgkpt/zfxxgkptzn-content/09130195-9-/2021-1013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