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陇川县委宣传部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陇川县委宣传部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陇川县委宣传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肯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三)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以后出生),民族、男女不限;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有一定写作、组织、协调能力。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陇川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电话:董诗业 7171117 15894422614
5.报名所需材料:(1)《中共陇川县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4)个人简历1份。
6.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陇川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组织、沟通和应变能力。
(三)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陇川县委宣传部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续聘,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工作绩效(含五险个人部分),五险单位部分由陇川县委宣传部承担。在聘用期内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被通知参加应聘面试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陇川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陇川县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陇川县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1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MdDuq2WgFj-dFa8N9aZ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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