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文件精神,经腾冲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人员必须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一)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2022年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表、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名表;2020年、2021年毕业但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名表。考生可视自身情况提交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材料及其它能证明考生个人能力的证书)电子版(扫描件)通过网络发送至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tczjjzp@163.com,文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材料电子版需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2022年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表、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名表;2020年、2021年毕业但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名表。考生可视自身情况提交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材料及其它能证明考生个人能力的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会议室(腾冲市腾越街道华严路延长线金鹰地产临街2幢)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1张。
(三)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30日24:00;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2022年2月8日上午8:00-11:30。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身心健康,具有相应的岗位工作能力;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2年1月19日);
(四)国外学历需进行相应的认证;
(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设施管理站共同负责。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人员均须本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会议室(腾冲市腾越街道华严路延长线金鹰地产临街2幢)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为2022年2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2022年2月8日上午8:00-11:30。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网络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如因疫情原因不能进行现场报名时,将从网络报名人员中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确定面试人员: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初步人选,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拟聘人员的,加试一题,加试总分为10分,考生最终成绩为原面试成绩与加试成绩之和,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六)确定签约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确定签约对象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七)资格复审:签约对象在2022年8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籍档案到腾冲市人社局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限内(2022年8月31日前),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八)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签约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根据有关聘用规定和要求,对体检合格的签约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cho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聘用审批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岗位待遇:本次所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符合《腾冲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要求和纪律
(一)相关要求
1.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时参加或无法联系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签约后未报到人员,按违约条款处理。
(二)纪律
1.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等招聘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核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3.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4.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5.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现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并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八、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及面试等环节时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和“云南健康码”(24小时内截图),并提供纸质材料。
(二)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现场报名及面试等环节。
(三)体温正常,但“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现场报名及面试等环节。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及面试等环节,按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一个月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现场报名及面试等环节。
(六)因疫情存在不定因素,若招聘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情况,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等招聘环节有调整时,将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chong.gov.cn/)及时发布相关补充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七)应聘人员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5- 3023273
监督电话:腾冲市纪委信访室(举报中心)0875—5136714
附件:1.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设置表
2.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9日
附件1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2: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设置表 | |||||||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要求 |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设施管理站 | 市政设施管理岗 | 1 | 一本及以上 | 1.本科: 建筑学、城市设计、风景园林、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工程管理;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建筑与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材料工程、工程管理。 | 30周岁及以下 | 1.“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年以来未就业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2.2020年以来未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
注: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 |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KrUhhBNXAWpBAe5t6qr0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