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
2022年春季学期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和保育员招聘公告
为保证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各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正常开学,需要招聘部分编外教师和保育员,根据《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昌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昌发〔2022〕1号)、《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春季学期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和保育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教体发〔2022〕17号)、《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2022年春季学期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和保育员招聘工作方案》,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编外教师和保育员招聘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
02、招聘名额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春季学期计划招聘编外教师和保育员共3名(漭水镇老厂村江楼幼儿园招聘编外教师1人、保育员1人;漭水镇沿江社区幼儿园招聘编外教师1人)。
0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合格、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党政纪处分,体检合格,综合素质良好。
2.编外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日)。
3.保育员可不受学历、专业、年龄限制。同等条件下持有幼儿园保育资格证的优先聘用。
4.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已经在漭水镇内连续担任编外教师6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报名人员须承诺在应聘学校至少任教1年。
6.服从学校分配及工作安排。
7.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04、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2022年2月11日
2.组织报名:2022年2月12日-14日
3.资格审查:2022年2月15日
4.组织面试:2022年2月16日
5.资格复审:2022年2月16日
6.发布公示:2022年2月16日—22日
7.签订合同:2022年2月23日
05、测试项目及要求
(一)准备一节10分钟以内幼儿活动课内容进行说课,评审组进行现场打分,满分以10分计,取评审组成员平均分。
(二)评审组按照下列细则对竞岗对象进行公平、公正、公开量化打分。
1.教龄:每年教龄加2分。
2.学历:专科加2分,本科加4分,研究生加6分。
3.履现职考核:近三年每年称职加2分,优秀加3分。
4.荣誉表彰: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中获校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乡镇级(含县局级)每次加2分,县级(含市局级)每次加3分,市级(含省厅级)每次加4分,省级(含部级)每次加5分,国家级每次加6分。本项累计加分。
5.有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保育资格证加5分。
(三)按以上两项累计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06、工资待遇
县招编外教师和保育员工资按2500元/月·人的标准执行,用人学校为个人应缴纳工伤、生育保险,其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个人意愿自行缴纳,单位不再配套。
07、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2022年2月12日8:00—14日17:00)到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办公室现场或电话报名,联系人:甘老师,电话:18987510856。
(二)所需材料
1.《昌宁县2022年春季学期幼儿园编外教师和保育员招聘审批表》电子档;
2.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3.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4.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保育资格证(扫描件或照片),此项有则交。
5.昌宁县内学校任教年限证明(扫描件或照片),此项有则交。(由任教学校开具,加盖公章)
6.荣誉证书及奖状(扫描件或照片)
报名人员将以上所需材料于2022年2月14日17:00前打包发到1173266320@qq.com邮箱。
附件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bOxaYRkLJh5OQfwhZZ0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