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腾冲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队队员的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腾冲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队员,派遣到腾冲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队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队队员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品行端正,为人诚信,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森林防火事业,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大面积纹身,无耳眼,无不良嗜好,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3.持有腾冲市籍户口,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0周岁,身高1.62米以上,裸眼视力4.6以上,体重52公斤以上。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持B类及以上驾照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史等不良行为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薪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试用期转为正式聘用的腾冲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队队员工资标准为3300元/月。其中岗位工资1000元/月,级别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伙食补助300元/月。试用期间,绩效工资按200元/月计发,岗位工资、级别工资、伙食补助标准与正式聘用一致。试用期一个月(不含五险一金),工资为2100元。
(二)级别工资。每年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晋升一个级别,每年增加一级级别工资50元。
(三)岗位补贴。中队长、副中队长;班长、副班长每月给予适当补助。
(四)食宿安排。统一集中食宿,个人每月交纳伙食费300元。
(五)其他待遇。依法统一办理“五险一金”,由聘用单位负责交纳依法应承担部分。“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每人每月约2250元,其中财政补贴约1400元、自缴约850元。统一为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配发被服等相关装备。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2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求职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腾冲市东方路林业和草原局上行100米)。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人:汤女士0875-5135718、19995856427。
2.网络报名
关注“腾森人力资源服务”公众号,点击菜单“求职报名”,即可获取报名表;添加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19995856427),获取《求职报名表》,将报名所需材料统一发至公司微信。
五、资格审查
由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工作负责人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招聘考试
(一)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将不进入体测环节,面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测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引体向上。
最终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考试成绩可在“腾森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进行查询。
七、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腾冲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1-2天注意饮食及禁服可能影响体检的药物,体检当天须空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尿检、政审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尿检和政审,并将派出所出具的《毒品尿液检测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统一提交至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尿检、政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若当中有不合格者,不准予进入公示环节,将按照体测成绩排名进位重新确定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
最终经面试、体测、体检、尿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由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拟聘用人选在公示阶段发现有不合格情况或自动放弃,则按综合成绩排名进位列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十、聘用
(一)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腾冲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队的规章制度,服从腾冲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大队的管理。
(二)聘用后经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聘用期间违反管理规定的,经用工单位研究决定,退回腾冲市祥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三)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腾冲市祥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逾期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6nUnH9iGBDk5Chd2tVe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