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为更好适应我院业务发展,急需充实临床一线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德宏州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合同制人员5人,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要求,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本人或直系亲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 专业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 | 其他要求 |
儿童保健部 | 护理;护理学 | 4 | 女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1.取得护士资格证; 2.身高155cm及以上; 3.德宏州、龙陵县生源; |
药剂科 | 药学;临床药学 | 1 | 不限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止2022年4月11日18:00。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及要求的报名人员按顺序扫描报名资料为PDF格式并以“2022+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dhfy2111015@163.com。材料顺序为报名表、个人基本简历、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具体的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将于2022年4月12日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名称:德宏州妇幼保健院)上进行公告,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将在我院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我院编外人员录用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待遇按德宏州妇幼保健院相关规定执行。
九、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十、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应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宏州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692-2111015 15108617199(微信同号)
2022年4月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Sb85okObjbpOkiGiLS7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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