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科学技术协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面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德宏州科学技术协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的总体安排,将组织实施德宏州科学技术协会下属事业单位德宏州农村科普宣传站硕士研究生招录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面试工作在州委组织部指导下开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规定程序,客观公正的测评应试者的相关能力素质,真正把素质高、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工作岗位上。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10日(星期三)08:30开始。
地址:德宏州科学技术协会五楼会议室(德宏州芒市丙午路11号)。
三、面试程序
(一)报到及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22年8月9日(星期二)14:30~18:00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到德宏州科学技术协会五楼会议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持在读学校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注明所学专业)现场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并签订承诺书。
3.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二)候考及抽签
1.考生7:30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再次核对考生身份,并宣读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2.候考室地点:德宏州科学技术协会四楼会议室。
3.抽签时间:2022年8月10日07:50~8:10。
4.候考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三)面试测评
1.面试由州人大、州政协、州纪委派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州委机要和保密局全程监督管理,确保面试过程严密、严格、严肃。
2.面试人员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由7位考官进行现场测评打分,考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从考官库中抽取。
(四)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测评实行百分制,记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出每人的综合平均分(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测评成绩高于70分(含70分)的为合格,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成绩公示
1.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即考生面试完毕,到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当后一名考生面试完毕,前一名考生返回考场听取本人面试成绩。
2.全部面试人员测评完毕统一公示成绩。
(六)面试测评内容
提供A卷和B卷两套不同试题以备选择,由考生推选代表抽取。测评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及相应的专业知识,不设定测评范围及参考书目。
(七)人员聘用
1.录取。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录取第一名,测评成绩相同时,德宏州生源优先(德宏州生源同等条件下德宏州五种世居少数民族优先,同是德宏州五种世居少数民族的,按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顺序优先);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德宏州委组织部、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2.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通过书面征求意见、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公示。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德宏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递补。若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情况时,根据需要可从面试测评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5.聘用。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于面试前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德宏抗疫情码”,并于面试当天出示本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芒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旅居地非芒市的,进入芒市应提前掌握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配合完成相应的健康监测、隔离及核酸、抗原检测等措施后,方可参加面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四)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五)建议考生在面试结束后进行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医。
五、注意事项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官与应聘考生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违法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面试人员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四)面试人员自行安排食宿等事宜。
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时间、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
(六)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现场面试,未参加资格复审和现场面试集合点名结束、工作人员引导考生离开集合地点时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七)工作人员在集合地点收取考生随身携带的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全程不得使用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如有将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随身带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的行为,将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八)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
(九)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面试题本和草稿纸。
(十)考生在候考室、考场内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禁止大声喧哗和吸烟,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薇,17708820707。
德宏州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8月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FChGPkd8uPAOim7z5bR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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