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教育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及《息烽县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确定的认定对象及范围,现结合我县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将2022年息烽县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户籍在息烽县内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息烽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持有由贵阳市公安局签发,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已在本县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有效期限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息烽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须一致。
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的(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书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所毕业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其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学段要与所持证书一致。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三、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报
1.2022年下半年网报时间:2022年9月19日8:00~2022年10月10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2.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3.报名入口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4.“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所持居住证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体格检查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开始登记,9:30截止登记)
(三)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25日~10月28日9:00~17:00
(四)现场确认地点
息烽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息烽县永靖南大街虎城大厦13楼),现场确认时请佩戴口罩,出示绿色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五)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资料
1.身份证明
户籍在息烽县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持有息烽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驻息烽县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息烽县面向社会认定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报成功后,请携带身份证到息烽县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息烽县人民医院(息烽县永靖镇花园东路38号,息烽县人民医院体检科联系电话:0851-87720628),进行体格检查(提示:体检需空腹),并出具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提供相片要求
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英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
我县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11月25日前为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息烽县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和电话咨询。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五) 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要按照贵州省、贵阳市及我县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五、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域名
(一)联系方式
息烽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851-87728975
服务时间:9:00~17:00(工作日)
(二)服务网站域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息烽县人民政府网站教师管理栏目:https://www.xifeng.gov.cn/jgsz/zfbm/xjyj_5707715/zfxxgk_5707703/fdzdgknr_5707706/jsgl_5708746/
2022年9月19日
来源:https://www.xifeng.gov.cn/zfxxgk/fdzdgknr/zdmsxx/rsxx/202209/t20220920_76497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