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
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笔试、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聘用人员由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管理,从事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后勤及相关业务工作。工作地点在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机关。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思想觉悟高,热爱自然保护工作;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 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资格条件
1. 保山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野外工作,条件较为艰苦);
2.具有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学专业不限;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
4.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其他条件
退伍军人、有驾驶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腾冲市腾越街道山源社区来凤小区157号3楼办公室)。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875—3035364、13887810449。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推荐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四)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笔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笔试。
(五)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林业法律法规、自然保护区相关知识等。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接到电话视为符合笔试条件,接不到电话的视为不合格)。
(六)面试。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计划、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确定招聘对象。按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由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与拟招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考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000元,转正后工资待遇为4200元/月(含个人和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
人员一经聘用,签订公益性岗位临时用工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875—213676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四)未尽事宜由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2022年11月1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w3ALS1NyrzTwNe0PEls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