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告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辅助4人。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热爱工作,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有良好品行;
(三)保山市户籍,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劣迹;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五类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和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
(六)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的操作。
(七)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自2023年1月10日00:00起至2023年2月2日24:00结束(以接收邮件时间计算)。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填写《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将扫描件及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351876869@qq.com。
(三)资格审查。由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笔试。
(四)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各类公文起草、办公软件操作。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确定招聘对象。按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七)考察政审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八)待遇。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1年1签,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并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四、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工作联系人:董老师
工作邮箱:351876869@qq.com
工作联系电话:0875-2146068;监督电话:0875-2237199
2023年1月10日
扫码下载《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gnNvn4fgJp1gsskLLKv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