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国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信息
芒市国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注册成立,现隶属芒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主要从事物业服务管理、消毒消杀、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施工以及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等服务工作。目前,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
芒市国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1期计划社会招聘4人,具体招聘岗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如下:
岗位工作简介 主要负责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和核算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工作、记账工作,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科目明细和使用对应的账簿,登录各类明细账,要求做到账目清楚、数字正确、登记及时、账证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更正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公司公文拟定、收发、上传下达、催办、会议服务工作;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修改、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制定人事招聘、竞聘等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员工社保管理工作,建立人才储备库;认真做好公司资产管理和宣传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及时有效的行政服务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工作 地点 | 学历要求及工作经验 |
1 | 核算会计 | 2 | 芒市 | 1.大专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年龄45周岁以下,党员优先。 2.具有5年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初级会计职称以上,能够熟练操作财务软件。 4.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
2 | 行政后勤兼资产管理 | 2 | 芒市 | 1.大专学历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党员优先。 2.具有3年以上国企或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经验。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灵活运用办公软件,熟悉公文写作规范。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判断能力,具备工作主动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责任心强。 5.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或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
3.与芒市国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被芒市国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责令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现役军人或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并退回人员。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适宜从事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工作的。
9.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0.其他被认定为不得报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公示→体检→录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德宏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7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将报名材料(详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107918086@qq.com,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若邮箱多次投递失败,请在工作日致电:15706935500。
3.邮件及报名材料要求
(1)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2)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应聘人员信息表需手写签名(详见附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扫描到同一个文件包里。
(3)报名材料不齐全的,一律视为材料不符合,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初审(拟定于2023年2月8日前)
1.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2.满足本公告报名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合格,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芒市国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以邮件形式反馈应聘者。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资格复审(拟定于2023年2月8日前)
1.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芒市国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现场确认)。应聘者本人(或持本人委托函的其他人)须持身份证及邮箱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2.以下情形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1)现场确认资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不相符的;
(2)在资格复审、现场确认时无法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现场确认的;
(3)资格复审中不满足报考条件的;
(4)在资格复审现场违反相关规定的;
(5)其他被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五)面试 (拟定于2023年2月9日前)
1.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处理、调查研究、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专业技能和用人单位的匹配度等相关能力。
2.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若面试人员小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2倍时,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得分和排名,按拟录用人选人数≤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学历、工作经验以及资格证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
4.当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资格,或不满足录用资格时,公司可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将递补录用人选顺延递补为录用人选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递补录用人选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得分和排名,可按递补录用人选人数≤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原则,拟定递补录用人选。
(六)公示
经芒市国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会议审议后的拟录用人选在德宏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影响应聘者报考资格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拟录用资格,按所在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必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日起3日内本人可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所在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录用
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由芒市国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五、不予录用情形
1.拟录用人选在体检、公示等任一环节不满足条件的,均不予录用。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芒市国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规定时间内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用人单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通知下发后,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国家法律、法规或芒市国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规定不得录用的。
六、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视工作表现情况可适当调整试用期时长),试用期薪资面议,转正后按照《芒市国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二)录用人员依法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过程全程公开接受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及团体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中若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将严肃查处。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需及时关注芒市政府出台的最近疫情防控政策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芒市国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应聘人员信息表
芒市国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S5b5rF3uUd4_b99poW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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