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隆阳区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工作。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二)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室工作流程,需熟练掌握word、office等办公软件操作;
(三)服从单位领导安排,讲组织守纪律,能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高的服务群众意识;
(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为:1.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3.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4.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5.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五)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3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需携带《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1张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隆阳区交通运输局二楼组织人事股(隆阳区九隆街道新华社区永昌路139号);
(四)咨询电话:0875-2133565,18313812614;
(五)报名联系人:付月洪
四、待遇及合同签订
(一)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每年一签,聘期不超过三年(根据享受公益岗位补贴时长计算),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按照公益性岗位要求购买相关保险,公务出差按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单位不提供食宿;
(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
五、资格审查和聘用
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报名者将电话通知进行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和面试成绩择优录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遇节假日顺延),面试地点为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参考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应聘人员条件、岗位要求和面试情况择优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1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招聘。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隆阳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A13J3ipSAHkZS3z4o5w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