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金鸡派出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金鸡派出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限男性;
(二)高中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office等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三)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符合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认定要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
(五)限保山市户籍;
(六)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七)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二、素质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三)做事认真,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四)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五)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5日起至招满为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金鸡派出所。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和综合考察审核的方式进行,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应聘人员条件、岗位要求和面试情况择优聘用。参照国家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政审和体检程序、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协议每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考察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2000元/月,单位提供食宿。
六、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如未招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满为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未尽事宜由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金鸡派出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5-2802017,13987520326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金鸡派出所
2023年4月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c_hnk0VRaPQ6uZlJV2S_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