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达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经平达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岗位设置:平达乡消防队员2名。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本乡范围内的集镇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
2.协助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3.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热心于服务居民工作,愿意履行消防队员义务,无不良嗜好;
3.能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时间满1年以上人员、登记失业时间满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3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户籍要求:龙陵县户籍人员(限男性)。
(三)学历及要求:高中(职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技能要求: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优先。
(五)其他要求: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精神病史的不得录用;
2.有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录用;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录用;
4.征信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录用;
5.身体有纹身影响干部队伍形象的不得录用;
6.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22日。每天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平达乡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北边办公楼三楼)。咨询电话:0875-6860002 15974960414。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退伍证、户口簿、报名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2张。
(二)资格审查
平达乡人民政府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等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在乡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
具体面试时间,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平达乡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考察工作。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从成绩合格人员当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平达乡人民政府报到,办理有关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按要求总聘任时间不超过3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每月工资3900元(含五险一金)。
六、纪律监督
(一)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工作人员考核按乡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容进行。
(二)如需住宿由乡人民政府提供,在乡人民政府就餐伙食费自费。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达乡人民政府。
附件
平达乡消防队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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